家庭政策(二)多元家庭政策

心理學家馬斯洛說過:「我們都需要安全和保護。」家庭,保護著我們的安全;家庭政策,則捍衛著我們的家、國和社會。

 

公元四世紀,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信仰價值觀開始置換著帝國的政策,引導國家社會之道德風俗走向。羅馬人重法,道德風俗卻並不特別合理和出色,希羅文化的婚姻風俗要在基督信仰之修正和陶冶下,才逐漸走向較合理和健康的「異性一夫一妻制度」,自此,「異性一夫一妻制度」大體成為西方社會主要的家庭和社會制度。單純(相對於其他婚姻制度如一夫多妻制家庭內部之複雜乃至勾心鬥角)、穩定(講求從一而終的終身委身精神)和豐富(一夫一妻制無疑提升了婦女在婚姻中的地方,合理平等的兩性關係至終豐富了婚姻本身)之家庭婚姻制度,為西方文明預備了一個安全、豐富和孕育的圍牆,讓西方文明得以在相對蠻荒中成長為今天傲視全球的當代文明(事實上,不同於今天,二千多年前的歐洲並不特別優良於亞非二洲,四大文明古國就無一位於西方之歐洲)。可以說;單純、穩定、豐富之家庭,誕生、保護和孕育了當代最善良、人道和先進的西方社會和文明,為人類文明留下無可替代之貢獻。

但遺憾的是,這種歷史的結晶今天受著某些西方國家愈來愈「鬆脫」和「多元」的家庭政策所威脅和裂解:如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英國的「公民結合條例」生效,同性戀伴侶可正式登記結婚;又如去年六月加拿大和西班牙分別通過「同性婚姻法」,又如一九八九年丹麥通過了「登記同居伴侶法」,登記成了同居伴侶者,其權利基本上與傳統婚姻者相同,凡此種種事實上往多元婚姻之路挺進的政策,無疑是令人擔心和憂慮的。我們憂慮的是,如此之政策轉向,無疑至終徹底裂解傳統家庭,家庭特質從此由單純、穩定、豐富轉向複雜 、混亂、斷裂(同居伴侶一般委身較低)和同質(如同性伴侶之同質性),這既違反歷史由一夫多妻走向一夫一妻之特質,復更將當代文明之家庭基礎鬆脫和滑動,圍牆既倒,危牆立成,這又豈不令思者憂心,智者愁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