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一定幸福?(下)

www.pentoy.hk/「做自己」一定幸福?(下)/

 

「做自己」一定幸福?(下)

2017年3月25日

上部分提到媒體美化跨性別行為,可能會把患有性別焦慮的兒童不必要地推上變性路,這次借約翰的故事談成人的情況,到底變性手術是否萬靈丹呢?

 

已屆遲暮之年的約翰(假名)回憶,自記憶所及,他一直受到一個強烈的慾望折磨——他想切去一條原本健康的腿!約在7至11歲期間,有一次他甚至有衝動想讓經過的巴士輾過他的腿。他無法解釋為何他有這個想法,但最終他沒有付諸實行,繼續升學和結婚。然而截肢的渴望從沒停止,他也無法跟其他人談論這份困擾,僅在結婚42年後,才跟妻子分享這個隱藏了逾半世紀的秘密,可是連枕邊人也難以理解約翰的想法。

 

性別認同障礙(GID)與身體完整認同障礙(BIID)的比較

 

有一種精神病稱之為「身體完整認同障礙」(Body Integrity Identity Disorder, BIID),患者有強烈渴望把健康的肢體切去,以符合自己對身體的認知。專家指「如同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基於認知上『真我』與現實健全身軀之間的錯配,他們承受長期的焦慮(dysphoria)」。患者最常報告,希望截肢的動機是「做回自己」。BIID與GID很相似,很多時,出現截肢的想法可追塑至兒童期,一些患者表示小時候看到缺了肢體的人,便開始有截肢的想法。但因為切去原本健康的肢體,社會難以接受,亦可能有違醫療專業操守,因此難以找到願意截肢的醫生,很多時BIID患者都是默默忍受。情況就如約翰一樣。

 

問題來了,如果我們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切去原來健康的肢體,又是否應該鼓勵性別焦慮患者切去原本健康、具生育能力的性器官呢?到底要改變的,是身體,還是思想和認知呢?尤其當情況發生在兒童身上,為何今日一些家長認為,透過改變身體遷就認知是可接受的,但倒過來透過改變認知,遷就身體卻是錯誤的呢?

 

相反,有多少人真心認同約翰年幼時,或年青時「做自己」?假如約翰真的在年幼時將衝動付諸實行,給巴士輾斷腿,「做了自己」,真的比他健康和獨立地渡過數十寒暑,且不用負累別人會好嗎?

 

可見,做變性手術不是必然的選擇,須要平衡不同考慮。現時媒體經常報道變性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好像變性後一切問題都會解決,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們不否認變性手術可以幫助一些受GD/GID困擾的人士,但不應視之為唯一的方法或過分美化變性手術的效果。本港的精神科醫生康貴華便認為,如果輔導未能見效,除了易服和變性治療外,可以考慮「與差異共存」,意即接受認知與現實的不一致,如常生活,就如約翰一樣。再者,如果約翰的情況為社會、家人所瞭解和接納,即使他沒有做手術,相信能一定程度緩解他的心理困擾。康醫生表示,可惜這第三個選項一般被人忽視,患者以為只能跟感覺行事。

 

怎樣才算「做自己」?

 

時下流行「做自己」的說法,如果一個女孩覺得自己是男孩,便做男孩吧;如果一個男人覺得自己是女人,便當女人好了。不管前路艱辛崎嶇,表達「真我」彷彿已是顛破不滅的真理。然而,人們有認真想過,怎樣才算是「做自己」嗎?做哪一個「自己」?英國演員艾瑞特(Rupert Everett)公開關注家長過早讓兒童變性的趨勢,現年57歲的他是同性戀者,他透露小時候他想當女孩,並穿女孩衣服:「我真的想成為一個女孩。感謝上帝,那時不是今日的世界,否則我會注射賀爾蒙,和我可能已是一個女人。15歲之後,我不再想成為一個女人。」他認為孩子對自己的性別或對他人的感覺仍未很清晰,過早接受藥物治療並不適宜,並謂那些讓孩子注射賀爾蒙的家長「可怕」。

 

吊詭的是,今天的艾瑞特深慶當年沒機會「做自己」;恐怕,今天經常掛在口邊「做自己」的,只是未經深思熟慮的口號式推銷而已。如果一個成年人經過長時間的考慮和醫療診斷,仍選擇進行不可逆轉的變性手術,那是一個悲愴的選擇,如同一個人要截肢或弄盲雙眼來緩解心理焦慮一樣,社會應關心他們的需要,然而,過分美化變性,卻恐怕會讓更多人不必要地踏上變性之途。

 

【跨性別議題淺談系列十四篇之四】

 

香港性文化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