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同志運動與孌童合理化

孌童是為了孩子的好處
 
上期談到很多同志運動的領袖都是支持孌童合法化的,另一個例子是同性戀雜誌Guide的說法:「現時有數把聲音有勇氣大聲宣告,孩子天生就是有性慾的,他們應有權利與任何他們所選擇的人發生性關係.......我們不用懼怕被標籤為孌童癖者,我們應自豪地宣告性是好的—這包括孩子的性。同志運動已能接納這數把聲音,為此我們感到驕傲。........我們一定要這樣做,為的是孩子的好處。」
 
這當然為孌童癖者提供了很好的「理由」(藉口?),他們會想,社會對孌童的打壓其實是對孩童性慾的壓抑,是基於無知和恐懼。所以他們甘冒大不諱去推動孌童合法化,只是為社會打破無理的禁制,使社會更進步。他們也身體力行,「引導」(引誘?)多些孩子認識自己被壓抑的性慾,只是幫助他們去發挖自己,釋放自己!這樣做對孩子、家 長和社會都有好處(當然對他們的好處最大)。
 
孌童=「成人+孩童戀」或「男性隔代戀」?
 
孌童合法化運動暫時還是舉步維艱,因為孌童的概念廣泛被社會人士拒絕,所以好像改變別人對同性戀的看法一樣,他們找學者在期刊撰文為孌童「平反」,例如訴諸孌童癖者的親身經驗,去證明孌童並非對兒童的性侵犯,如C. K. Li在一九九零年的「Journal of Homosexuality」的文章。不要輕看這些文章,就像早年為同性戀的平反也是由學術界開始,當同志運動成功地逼使精神病學和心理學家的專業團體正式承認同性戀是正常之後,這就成為同志運動強有力的論據。
 
同志運動又把孌童癖美名為「成人+孩童戀」或「男性隔代戀」(male intergenerational intimacy),並說這不會傷害孩童。(這種技倆不陌生吧?就如把墮胎叫作「終止懷孕」,賣淫變成「性工作」,亂倫美名為「近親戀」。)並說家長不應把對他們的孩子有興趣的孌童癖者視作對手,應把他視作「一起養育孩子的伙伴,一個可以歡迎進家的人。」不知道家長看到這講法有何感想?是否有點不寒而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