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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相愛,為何不可以結婚?

話說牛大山是個多情種子,他與朱小小拍拖之餘,又與馬小梅漸生情愫,明知多情自古空餘恨,但大山情難自禁,逕自苦惱。

 

這一天,他相約兩姝表白自己既愛朱又愛馬,難以取捨又難以割捨之情。兩姝面面相觀,向大山說能否讓她倆退庭商議。

 

大山無奈說好,卻擔心她們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再使出九陰白骨爪。

 

聆訊繼續。小小說:「大山哥,『多情自古空餘恨』這句話已經唔夠in,我與小梅討論過,你真心愛我們,而我們也真心愛你,既然是真心相愛,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組織三人婚姻呢?」

 

大山訝異:「這怎麼可以?」

 

小梅說:「為什麼不可以?現在外國人連同性婚姻也可以了,還有什麼不可以?既然婚姻不限一男一女,為什麼還要規限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呢?我們還應該向社會爭取合法地位和權益,免受歧視和不平等對待!」

 

大山目瞪口呆:「……可是……一男二女不是不符合男女平等嗎?」

 

小小說:「數量不是問題,如果有一女二男真心相愛,他們也可以結婚,這與男女平等無關。當然,如果我們多找一位男士組成二男二女婚姻,大概就較不易被說成是男女不平等了。」

 

大山冷汗浹背,說自己也要靜一靜,想一想。

 

大山在風中漫步,卻不禁腳步浮浮,他想:「如果真心相愛就可以結婚,那麼同性婚姻與三人婚姻的確也無不可。但如果怎樣的組合也無所謂,婚姻制度還算是什麼制度?過去社會由容許一夫多妻到規定一夫一妻制,到底有何目的?社會對一男一女婚姻的保障,難道又是什麼霸權?婚姻到底有何社會功能以致要受法律保障?為何法律又不保障結義兄弟和金蘭姊妹的結拜制度呢?」

 

大山覺得必須把這些問題想清楚,才能決定他要不要放棄婚姻為一男一女的定義。

 

(原載《北宣家訊》第200期〔香港:宣道會北角堂,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