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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國會通過懲罰嫖客法案

鄭安然 (項目主任)

國會議員Shelly Yachimovich(圖:The Times of Israel)

繼瑞典、挪威、冰島、加拿大、法國和愛爾蘭推行罰嫖不罰娼政策後,以色列國會最近亦通過法案,以罰款方式懲罰嫖客和賣淫場所經營者,但不會懲罰娼妓。
 

該法律將在18個月內生效,在此期間,政府將為娼妓設立機制,使他們能另覓謀生出路。

國會議員Shelly Yachimovich將對抗賣淫業的戰爭比喻為「對抗奴隸制的戰爭……起初被認為是激進和革命性……但現在我們有了這法律,這絕對是重要和歷史性的一步。」

2016年,以色列福利部估計全國大約有12,000名娼妓。同一份報告顯示,當中71%娼妓表示因為經濟困境而開始做性交易,另有76%表示,如果可以的話,她們希望離開這一行。這數字也符合一個横跨幾大洲的五個國家娼妓研究(美國、泰國、土耳共、南非、贊比亞),超過九成娼妓表示她們現時最希望的是立即「離開娼妓」,只有少數認為現時需要「合法化娼妓」。德國是一個可以合法經營妓院的國家,當中近六成受訪妓女指她們不認為合法化能令她們更安全,免受強姦和身體攻擊等風險。可見性交易跟其他行業有本質上的分別,不是單純合法化或視之為普通行業就能保障她們,多個國家實施的「罰嫖不罰娼」是值得考慮。

新聞:

https://www.timesofisrael.com/knesset-approves-penalties-for-prostitution-cli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