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維護家庭價值聲音應獲尊重

【明報專訊】明報7月28日刊出張國棟〈誰說宗教道德右派是道德大多數〉一文,羅列不同數字,並力證香港維護家庭價值的宗教人士未能代表基督新教內的大多數意見,並應「做回他們的少數」。對於張兄的意見,本人表示尊重,亦無意就此問題討論。然而,維護家庭價值人士的信念,作為一個多元的社會,又應否尊重此類聲音,並聆聽他們的訴求?

國際社會主流意見

首先,《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9條等,都一再強調「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這是種國際義務。此外,聯合國在2004年為慶祝國際家庭年10周年,於卡塔爾多哈召開國際家庭問題會議,發表《多哈宣言》(下稱《宣言》,聯合國檔案A/59/592),並得到聯合國大會通過接納。宣言中重申以上各份人權文獻中國家及社會應保護家庭的承諾,而《多哈宣言》就近年一些影響家庭及婚姻制度的趨勢,更進一步的呼籲各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應「支持、保持並維護婚姻制度」。

如果我們按照聯合國人權委員會2002年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婚姻權利的定義的解釋而言,婚姻的權利為「單純一男一女的自願結合」(Joslin v. New Zealand, Communication No 902/1999),《多哈宣言》中所要求捍衛的就是由一男一女雙方自願結合的婚姻制度,而不是同性婚姻,這也是維護家庭價值人士所極力捍衛的價值;對於宗教及道德,宣言「重申信仰、宗教信念和道德信念對於維持家庭穩定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性」,這也是國際社會對宗教、道德及家庭價值的肯定。香港自80年代起至現在,要求民主改革,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已是社會的共識,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底提出香港最早可於2017及2020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港市民都應同心爭取有關承諾可以切實執行。

民主社會需要家庭

民主社會得以建立,除了制度的建立之外,成熟的民主社群的培育亦同樣重要,一個不成熟的民主社會,同樣會令社會民不聊生,陳水扁執政時期的台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縱然政黨輪替,人民卻已經受盡苦楚。

民主社會需要自立而又負責的公民社會,以維持民主社會的良好運作,學者殷海光在台灣仍是威權時代已有忠告:「任何一個社會,如果推展自由民主,均必需極力進行民主的基礎建設,包括法治的確立,公民文化和公民道德的培育,以及公民社會的養成。」在多元的社會中,如果我們需要建設一個能夠理性和平辯論公共政策的民主社會,就需要從小培育一代又一代持守權利和承擔責任的公民,而家庭就是培育公民社會一個天然的場所。縱然每個家庭成員不一定對不同的政治理念有共識,投票時亦不一定有共同的意向。但是,在一個多元社會中如何傳遞所共同持守的核心價值,是否可以缺少父母對子女的價值教育這一個的環節呢?每年帶子女去六四燭光晚會及七一遊行 的家長,相信已給我們一個很明顯的答案。

多元社會中,不同價值群體在理性和平的原則下,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這是自由社會珍貴之處。維護家庭價值的團體所持守的價值,可能與一些活躍於公共空間的人士所擁抱的價值不盡相同,不過,維護家庭價值團體所持守的價值及信念,多元的社會應該尊重並聆聽他們的訴求。

作者是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05/4/7jn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