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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文化下的婚姻危機(一)

   五、六月分別有母親節與父親節,而父母親再加上子女便是家庭。今天當我們想到家庭,幾乎都是指核心家庭。但核心家庭的出現,還是頗近期的事。

  家族聚居而成的家庭

  家庭的形式一直受社會文化影響,在農業社會,家庭是由圍繞著男性大家長及其後裔所組成的,因此一個家庭往往幾十人,而房屋的建築也反映了這種家庭的關係。雅各(以色列)的家有七十人之多(出一1-6上),而長期寄居在內的異鄉人,也可以加入成為家人(當然必須歸信家族的宗教)。那些願意歸信耶和華,與以色列人一起出走埃及的閒雜人,便融入了以色列各家族(支派)中。耶利哥人喇合的父家兄弟姊妹亦加入了以色列。古時的年輕人很早便結婚生子,幾代同堂是頗常見的事。不少舊約學者指出,「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並非指時間上由祖先到後裔的縱向計算,而是指同一時代的家人的橫向計算。

  這種大家庭的觀念,在羅馬帝國時代直至工業革命前也未有太大改變。當時的家族是經商的單位,也是教育、政治的單位。家庭不是男女溫馨的私人小天地,在家庭之上及之外有許多別的價值,彼此扣緊,為家庭提供了它的存在意義。

  核心家庭的經濟背景

  今天的家庭是由夫妻及其兒女組成的核心家庭,一般人數大概四至八位,據二○○一年中期人口調查,香港的家庭平均人口是3.1人。這種核心家庭的出現,是十八世紀資本主義大行其道,及社會工業化及都市化所促成的一種社會現象。因人口隨著都市化由原生大家族流向城市,使人與家族、宗族、歷史等許多的關聯破裂,而這些關聯一向為個人提供了存在的意義,因此現代化加劇了個體的獨立,但卻同時令個體容易失去了生活的意義。這種社會變化亦把人的生活世界分割為家庭以外的公眾領域與家庭之內的私人領域,同時也把宗教、道德等掃蕩到私人的領域,即核心家庭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