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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青少年免涉足風險之「地」

為甚麼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在旺角街頭緊急呼籲市民聯署,要求政府上訴,推翻這個被同志運動領袖認為是「這場文化角力戰的一場勝仗,對下一輪性傾向歧視立法增添了籌碼」的肛交案?單純地因為他們「食古不化」、「厚顏無恥」?還是真的為怕削弱對青少年的保護?

 

就筆者看來,正因為肛交是高風險的性行為,所以是次判決實是誤導他人,使不明就者以為肛交同樣是「正常」的性行為。筆者將在本文從生理構造的角度描述肛交的風險,讓讀者明白為甚麼青少年不宜在十六歲時,便涉足這風險之「地」。

從生理結構來看,肛門與陰道並不相同。肛門口由強而有力的括約肌組成,只可以從內打開,不可以從外闖入;陰道內壁比直腸內壁較為耐摩擦、更為清潔;大腸內只得一層細胞,陰道卻有多層細胞,因此肛門(大腸)的保護力遠遜於陰道。

故此男同性戀者進行肛交時,可以做成外傷和內傷,常見的外傷包括急性肛裂、急性脫肛和慢性大便失禁等,意指輕者不能控制排氣或排便的緊迫感,重者則無法感到直腸便意,不能控制排便。這是因為內括約肌受損造成。而肛交會使括約肌被動收縮,不斷插入收縮的內括約肌,可產生累積損傷,導致直腸肛門不能緊密閉合。真的遺害不淺。

除此之外,在肛交過程中,男性的性器官有很大機會擦破了對方大腸組織,令糞便中細菌和廢物倒流入血。當然受傷的位置有修復力,可是大腸單層上皮的修復力很低,損害以後較難復原,結果糞便中的細菌便不斷滲入血液中!其實安全套也幫不了忙,因為它並不足以保護。

就此來說,社會為了保障青少年,讓他們不致過早涉足這種「高風險」的性行為,實在有此需要。將一個涉及公共衛生的問題,無限上綱成為平等、人權的問題,實在是同志運動常用的伎倆,在此案中我們又一再目睹他們的目標及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