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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的,不是造的

本港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Council of Human Reproductive Technology)剛於七月份向全港公私立醫院、實驗院、福利界及法律界發出諮詢文件,就《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的發牌制度附屬法例進行諮詢,法例擬對下列範圍進行規管︰

 

 

  1. 禁制精卵之商業買賣;

  2. 禁止單身人士於本港透過人工受孕;

  3. 不容許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

  4. 只容許有醫學理由的情況下進行胎兒性別選擇。

報章指本地女同志組織不滿新例將扼殺同性戀者養育下一代的權利,考慮以《家庭崗位歧視法》挑戰政府修例,相信這會是泛同志平權論者寸土必爭之地。人類掌握生殖技術愈多,生命的誕生帶來的操縱便愈來愈方便。現在幾乎毫無難度便可以把性行為與繁殖脫勾,藉著人工受孕技術更可以繞過性行為來達至懷孕,將來若將克隆(clone,過去中文不準確地叫做「複製」,但嚴格來說不是複製)技術應用在人身上,更可以造出克隆人。新生命之誕生,若成為人類追求平權的戰場上的聖像,用以顯示已婚者與未婚者權利平等,皆可在獲取科技協助生殖之服務上享有同等權利,這將不是人類社會的進步。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著意透過作出監管和限制,令科技協助的生殖只用在已婚者身上,令生命仍誕生在家庭之中,並禁制商業性質的精卵和代母交易,限制進行胎兒性別選擇,盡量模擬人類生命誕生的原生狀況。創造主藉著有性生育將生命賜給男女家長,使生命是生出來的,不是造出的。生出來的,有父有母;造出來的,無父無母。或者說,父與母這兩個字,在依該女同志組織意向開放生殖科技後,將會有了不同的意義。生母、卵母、生父、精父,各式各樣,倘若克隆技術應用後,組合還更複雜。被「生∕造」下來的兒童,可願意生於這樣的一種「家」嗎?泛平權的迷思,正是一種對權力的迷戀,坊間的平權討論,往往忽略了對孩子的好處想,要孩子們一起進行社會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