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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帶頭歧視不認同同性戀的市民

我們認同平等機會的原則,也同意同性戀者也應擁有平等機會。然而,平等機會是一個普遍原則,所有公民亦應擁有,特別在同性戀法例這樣大爭議性的議題上,我們認為贊成同性戀、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市民,與不贊成的市民(可稱為同性戀異見分子),雙方都應有平等機會──這也是平機會應該維護的。很可惜,現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最近言行都偏向一方,並且帶頭歧視同性戀異見分子,我們實在感到遺憾。

  1. 公開侮辱同性戀異見分子

2016年5月15日,陳主席出席「國際不再恐同日」,公開聲稱反對人士的「憂慮和恐懼,其實都是源於他們的無知」。再者,陳主席配合當天的主題,貼符「超渡恐同無知鬼」,這樣將反對立法人士直指為妖魔鬼怪、魑魅魍魎,顯然對異見人士毫不尊重。我們敢問陳主席,假若市民稱呼黑人為「黑鬼」,或稱同性戀者為「XX鬼」,這樣難道不是帶侮辱性的歧視言辭嗎?我們也難以想像假若陳主席在公開場合使用這等話,會引起何等樣的軒然大波!

「恐同症」本來就是一種惡意和詆毀性的標籤,還要加上詛咒性和侮辱性的「鬼」,陳主席不單縱容同運的語言暴力,更親自肆無忌憚地加諸同性戀異見分子,這到底是哪種平等,誰的機會?(只要想想某些人在公開活動中「超渡同性戀XX鬼」,會在媒體引起甚麼反應──我們當然絕對反對這等活動。)

  1. 在立法會說謊,毫無根據下聲稱支持和反對立法雙方有共識

在6月20日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上,陳主席聲言支持和反對立法雙方有相當清楚共識,就是要立法保障LGBTI人士。我們之後已發表澄清,再次清晰表達我們反對立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也得知不少曾與陳主席會面的友好團體曾向他表達反對立法的立場。因此,陳主席是在信口開河,誤導政府,和刻意扭曲與他會面團體的意見。這實在令人質疑陳主席的誠信。

  1. 拒絕聆聽異見,扭曲反對意見

陳主席指控反對人士「恐懼」和「無知」,但我們已當面向陳主席指出,性傾向歧視條例是對同性戀群體的特殊保護,會影響異見人士的各種自由,造成逆向歧視,並非真箇平權。過往我們已有相當豐富的論述,也曾與上任主席周一嶽公開辯論,但周主席並不能回答我們的問題。事實上,陳主席聽完我們的理據,便表示我們很有道理,無法反駁。可惜陳主席沒有認真聆聽反對意見,更公然扭曲反對理據,實在對同性戀異見分子沒有真正的尊重。我們邀請陳主席再與我們公開辯論,讓他論證反對人士如何「無知和恐同」。假若他沒有足夠理據,那他的公開批評,實在是對同性戀異見分子的誣蔑。

  1. 前言不對後語,欠缺誠信

陳主席就任之初,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有所保留,以致支持立法人士口誅筆伐。然而,上任不足一個月,陳主席的立場明顯轉變,改稱立法是最低程度的保障。然而同時他仍向反對立法團體派「定心丸」,而且面對反對團體的查詢時閃爍其詞,及後更避見有關團體。加上國力書院等醜聞,實在顯得有欠誠信。

  1. 仍未交待LGBTI報告的問題

我們會見陳主席之時,特別促請平機會跟進《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我們發現,是次研究明顯偏向立歧視法的立場,性小眾的歧視涉嫌經驗被誇大,而反對人士意見卻被漠視,對於歧視法引致的可能後果,則避重就輕。再者,平機會亦涉嫌隱瞞不利數據,我們早已向平機會作出投訴和要求跟進,但一直未獲回應。

<結語>

總結而言,我們對陳章明主席甚為失望:見風使舵、順口開河、歧視同性戀異見分子,誠信存疑,願以陳主席曾提出的管理學名言回敬:「Management is doing things right; leadership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s.」謹望陳主席無懼施壓,恰如其份地領導平機會,建設一個社會沒有歧視、崇尚多元、包容共濟的社會,人人(包括同性戀者和同性戀異見分子)共享平等機會。

香港性文化學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