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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學生能表達自己對婚姻和性別的看法嗎?

原文刊於本會的「性文化資料庫」:https://blog.scs.org.hk/2017/05/15/社工學生能表達自己對婚姻和性別的看法嗎?/

 

教育大學郭勤博士撰文指英國一名社會工作系碩士生,表達反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後被開除合情合理,因為他「無視專業操守的要求」。(郭博士所指的「性傾向偏見言論」,其實是該學生在個人facebook引述聖經經文反對同性婚姻。)然則,一名社工(或其他專業輔導人員、老師等)的「專業操守」規限了他不能表達反對同性婚姻,甚至於沒有客觀生物學基礎的新性別理論嗎?

 

其實輔導專業操守,與宗教或良心自由,並不必然互相衝突。例如另一名成績非常優秀的美國心理輔導碩士生Julea Ward,實習時因為要求轉介受同性關係困擾的個案給其他輔導員,被導師指違反輔導專業守則,最終被校方開除。該學生後來透過法庭取回公道,法官對校方的做法表示詫異,並認同Ward將有違個人信仰的輔導個案轉介給其他合資格輔導員的做法合宜。轉介的要求正是讓她不會將她的價值觀強加於受助人身上。法官又謂一間大學不應以獲得學位為要脅,强迫學生改變她的信念系統:「『包容』是一條雙程路。否則,法例只會強推一種正統說法,而不是反歧視。」

 

再者,社工的專業操守應在於尊重人與生俱來的價值和尊嚴,而非倡議同性婚姻。根據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的《社會工作專業的全球定義》原則,「社會工作專業認同人權與集體責任需要並存。集體責任的意念強調個人權利是基於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對他人及環境負責;和在社區内創造互助關係的情況下才可實現。因此,社會工作的重點是倡導不同階層人士的權利;促使個人對他人福祉盡責,體現及尊重人與人之間及人與環境之間的互相依靠。」原則提到,人權不是絕對的,亦須對他人及環境負責才可能實現。事實上,社工的專業操守沒有要求不准反對同性婚姻。而且同性婚姻並非基本人權,婚姻家庭是一個社會制度,牽涉整個社會的長遠福祉,須要全民參與討論。

 

如果將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貶為一種偏見,只是以「包容」之名,壓制學生的權益,這樣,又有否違反專業操守呢?

 

專業操守包括尊重實證科學嗎?

 

請容筆者一問:社工專業操守包括尊重現時的科學證據嗎?須知道,與同性婚姻密切相關的同性撫養(gay-parenting)尚未有堅實的科學數據支持,之前的研究主要是使用數量細小、沒有代表性的方便樣本(convenience samples),而且絕大部分是女同性戀家長的研究,甚少男同性戀家長的數據。(詳情請參本會出版《拆解同性撫養的迷思》)。任何稍具統計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不能從偏差樣本推論出普遍結論。然而,筆者聽聞一些社工系教授已在排斥反對同性撫養的觀點,斥之為歧視同性戀者。此外,新性別理論只是一套並非建基於客觀生物學基礎的社會學和心理學理論,一直以來的臨床研究更發現約八成患有性別焦慮的兒童長大後不再想變性過早鼓勵兒童以認同的性別身份生活,實無異於主動把他們送上變性的不歸路。

 

簡言之,同性婚姻及新性別理論並非沒有爭議的客觀事實,相反,尚待更多科學證據及社會開放討論,不宜當沒有爭議的科學知識灌輸給學生,且不容異議。否則,這與強權限制學生的思想自由何異?

 

筆者相信,作為一位專業社工,首要應是一位擁有良知、獨立思考和尊重不同價值觀的社會公民。我們希望培育年青教師的教育大學教授,立論本於客觀事實根據,避免訴諸某種偏頗的意識形態,在「專業」的包裝下,影響年青學子的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

 

陳婉珊 香港性文化學會研究幹事

 

【參考資料】

郭勤博士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868184880102410&id=1561828200738081

英國社工碩士生被大學開除學籍的報道:

https://blog.scs.org.hk/2016/03/01/基督徒學生反對同性婚姻被大學攆走/

《社會工作專業的全球定義》,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取自:http://www.hkswa.org.hk/chi/node/868

《拆解同性撫養的迷思》:

http://www.scs.org.hk/files/comment/comment1-120150211170021.pdf

〈向政治凌駕科學說不——探討跨性別兒童的科學研究〉

https://blog.scs.org.hk/2016/09/22/向政治凌駕科學說不-探討跨性別兒童的科學研究/

〈BBC跨性別兒童紀錄片掀爭議〉

https://blog.scs.org.hk/2017/02/20/bbc跨性別兒童紀錄片掀爭議/

 

 

延伸閱讀:

 

BBC跨性別兒童紀錄片掀爭議

英國廣播公司(BBC)一月份播出了一輯以跨性別兒童為主題的紀錄片《跨性別孩子:誰最懂?》(Transgender Kids: Who Knows Best?)。影片以加拿大性別焦慮(Gender Dysphoria)權威朱克博士(Zucker)因為挑戰主流看法——「孩子自己最懂」(The children know best),被所屬醫院解僱一事為背景,探討兩套互相衝突的,對待跨性別兒童的哲學。

也許,現階段科學無法告訴我們,面前一個幾歲大,患有性別焦慮的孩童將來會否仍然持續跨性別,然而,那是邁向一條終生使用賀爾蒙,甚至進行不可逆轉手術——把健康,具生育力的性器官切去——的道路,家長有權得到充足的、符合科學的資訊,陪同子女一起走最適當的道路。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868184880102410&id=1561828200738081

Sexuality for All 平等性教育計劃

28 April at 17:55 · 

【社工學生發表性傾向偏見言論違反專業操守?】
香港教育大學 助理教授 郭勤

 

社工學生被開除學籍

英國某大學的社會工作系的學生因為在Facebook 發表性傾向偏見言論,被社會工作課程開除學籍!這引發一連串的爭議和討論!我們從社工價值觀角度出發,有以下看法!

 

價值觀的兩難如何解決

從社工學術文獻中看到,作為專業社會工作者,要面對的不只是自己的價值觀(比如説宗教信仰),機構背景,案主的價值觀,還要面對社會工作專業上的價值觀(比如說社會公義)及專業操守的守則,例如不歧視不壓迫服務使用者!這位社工學生面臨價值觀上的衝突和掙扎其實是很常見的,尤其是宗教和專業價值觀上的衝突!像這位基督徒的社工同學,具雙重角色!做為教徒,個人宗教信仰影響他對婚姻的定義,在教會,他要遵守宗教如何看待他人的性與情感關係!非異性戀是他無法容忍包容的!另一方面,作為社工,他要遵從專業操守及社工價值觀,平等公義地看待服務使用者,包括不同的性傾向認同者!

 

面對學生的掙扎,社工老師,上司,及臨牀督導(clinical supervisor)常常给予空間譲社工學生反思及接纳自己的掙扎,再一齊討論甚麼是專業操守,甚麼是專業界限及個人限制!當面對價值觀的兩難時(value dilemma)可以如何解決!

 

專業能力

社會工作者的訓練有基本的能力要求(professional competence),也是專業操守中的基本要求!能夠具有文化敏感度及相關知識和技巧!這位學生很明顯缺乏文化敏感度及相關文化知識!

 

大學守門人的角色以公眾利益為先

在從事社工訓練的經驗中,筆者觀察到不是每一位社工學生也願意坦承自己的限制,醒覺自己的兩難,甚至不了解自己缺乏這些能力如何有機會傷害案主!有學生逃避討論,希望草草畢業;也有學生因「了解而分開」,選擇退學,了解自己不適合唸社工課程!這也是很誠實的決定!有學生在訓練中缺乏反思力,無法看到其他人的世界觀,放自己的世界觀在前而無視他人利益!也無視専業操守的要求!

 

在這時候,社工老師及大學的原則便以公衆利益為先,作為守門者(gatekeeper), 確保畢業的註冊社工們能夠有基本的專業態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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