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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男女定分界?——探討《性別承認》諮詢」公開講座花絮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

政府於6月23日推出「性別承認」公眾諮詢,由於這議題相當複雜,我們和明光社經過兩個月的商討,才訂出聯合回應,並於9月18日舉行了公開講座,與大家一同探討「性別承認」事宜。當晚講座假播道會泉福堂舉行,出席人數逾一百人,由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擔任主持。

康貴華:學習與「跨性別者」關愛同行

當晚共有三位講者分享,首先由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主講與性別焦躁症患者同行的經驗分享,康醫生同時是「後同盟」創辦人及顧問。

康醫生創辦的組織「後同盟」主要服待性小眾,包括性別焦躁患者,為他們和他們的父母提供個別輔導、牧養和陪伴同行。「後同盟」亦會協助組織父母互助支持小組,並有外展小隊探訪患有性別焦躁症的隱閉青少年及其父母,在過去三年已服待了十多個家庭。

康貴華

康貴華醫生

康醫生表示首先需要區分跨性別(transgender)和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前者要問一個人的性別是甚麼,這個答案就是他的性別認同/認知為男、女或其他,可多達幾十種以上的性別認同;跨性別即是不認同自己的生理性別身份、氣質或角色,卻認同另一性別的身份、氣質或角色。而性傾向則要問一個人喜歡與哪一性別人士談戀愛,可分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和無性戀。

患有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 GD)及變性人(Transsexuals)是兩類經常尋求幫助的跨性別人士。康醫生特別提到不要混淆易服癖及跨性別人士,易服癖(Transvestic Disorder)是性倒錯(Paraphilic Disorders)的一種,透過穿戴異性衣著而產生性快感或性滿足。一般人容易將兩者混淆,以為跨性別人士屬於性變態,對他們不公平。

回顧後同盟的經驗,康醫生認為教會應效法基督,學習與跨性別人士關愛同行。康醫生坦言過程並不容易,他提出「實踐3C」:Connect(連結)、Care(關愛)及Conversion(生命轉化更新)。單是第一階段取得對方信任,往往動輒數年:陪他做他感興趣的事,譬如踩單車、看電影,為他慶祝生日,跟他做朋友等。當對方感到愛與接納,願意面對自己的過去,改變的機會便出現。康醫生笑言像宣教士一樣,過程要關心對方的掙扎,要經歷很長的時間,才會進入轉化更新的階段;先經歷人的愛和接納,再經歷神的愛,重點是全人和家庭的關顧。

性別重置手術是否萬靈丹?

康醫生指出,有三種處理成人性別焦躁症的方法,幫助患者減輕或消除性別不一致和性別煩惱。第一種方法是陪伴同行或透過輔導改變性別認同,接納原生性別;第二種是忍受認知與生理性別不一致,與差異共存,仍以原生性別身份生活;最後一種方法是變性——可能是社交上轉變,包括易服及以另一性別身份生活,或服用性荷爾蒙,甚至接受不可逆轉的性別重置手術,改變身體性徵,配合認知性別。

過去的主觀評估顯示,手術後的變性人士大部分表示心理、人際和性生活都有改善,性別焦躁減輕;然而,若參考客觀評估,變性人士的死亡率、嘗試自殺率或精神健康問題的比率比一般人高。康醫生解釋,性別重置後仍有很多問題要面對,包括與家人的關係、不育問題、不敢讓伴侶知道、性生活困難、過去心理創傷未處理或得醫療,需要長期的心理和醫療跟進。此外,長期服用性賀爾蒙也會帶來很多副作用,包括靜脈血栓疾患、膽石、體重增加、高血壓和肝酵素上升等等。

因此,性別重置並非萬靈丹。雖然成人性別焦躁患者透過心理輔導改變並不容易,成功率低,但也有少數因信仰回復原生性別身份的例子。

招雋寧:性別承認制度削弱兩性制度的功能

招雋寧

招雋寧先生

招雋寧先生是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他表示思考性別承認諮詢事宜,首先應思考男/女兩性的制度,在社會正發揮甚麼功能;進而再想,如果改變兩性制度,會否削弱這些功能。招先生指出,今次的諮詢文件沒有提及兩性制度的功能及重要性,然而無論是對順性別人士(生理性別與認同一致的人士),還是跨性別人士,兩性制度都同樣重要。

兩性制度的另一項功能是預測,因為男性與女性的需要不盡相同,兩性的資料有助政府制訂政策,譬如從前很多在囚人士是男性,懲教署的更生服務很多也是針對男性的,如木工課程令他們日後重投社會時多一門技能,性別主流化提出男女的需要有別,懲教署應加強對女性囚犯的服務,如提供合適的課程讓她們就讀。招先生認為,兩性制度在社會正發揮五大功能,包括:辨認、預測、隱私、公平和教化。很多時我們描述一個人時,性別身份經常是其中一項重要資料,譬如尋人,一定會標明是男子還是女子,性別資料已排除了大約一半人口;又例如警察搜身,守則訂明在進行羈留搜查期間,只有與事主同一性別的警務人員方可在場。可見性別資料正發揮辨認的功能。

第三項功能是隱私,但在跨性別運動推動的政策中,不做手術的男性也可進入女洗手間或更衣室,侵犯女性的私隱。在加拿大,一所女性庇護中心安排未做手術的跨性別女性,與另一名曾遭遇家暴的女性同房,令她非常不安。她因為被男人虐打才入住庇護中心,中心卻要她與另一名身體仍是男性的院友共處一室,她表示承受很大壓力。

跨性別議題亦引起公平的爭議。譬如澳洲一名跨性別人士參與國際女子舉重項目,取得冠軍,另一名美國德州校際摔交跨性別人士本身是女生,服用了男性賀爾蒙,卻因當地賽例,只能參加女子組,這些事例都引起對女性運動員不公平的爭議。

最後一項功能是教化。當性別不再指生理性別,而是承認個人認同的心理性別時,相關的性別理論,需要在學校推行。小至幼稚園,已經向學生灌輸性別不只男/女兩性,而學生是可以選擇做男做女的,使孩子對自己的性別產生混亂。數據顯示,患有性別焦躁症的人士只佔人口極少的比例,由2010至2015年間,有495名患者,佔整體人口0.07%;這段期間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的比率更低,只有40宗(0.006%)。同一期間,英國批出的性別承認證書有1178宗,只約佔人口的0.002%。這些數字似乎反映一個問題:社會是否要為為數極少的跨性別人士顛覆兩性制度,削弱它的功能?

關啟文:性別承認非私人 性別身份乃公共

關啟文

關啟文教授

關教授指,政府的諮詢文件將性別承認制度劃分為四類,包括「自我聲明模式」、「無需手術模式」、「規定手術模式」及「較多限制模式」。當中「自我聲明模式」——即是只須自我聲稱為另一性別已可申請改變性別身份,可能很多香港人從未聽聞,其實從幾年前開始,到現在已有六、七個國家實施這種模式。當中丹麥須要等候六個月的「冷靜期」,其餘的只需辦理簡單手續,毋須任何證明已可取得新性別身份。關教授笑言,幾年前新聞報道同運人士衝擊天主教堂,當時護家人士講述跨性別運動的爭議。事後一名天主教徒受訪時還不相信所聽所聞,不相信男人可入女廁,認為極之荒謬。但今天香港已經要面對同樣的事情,當跨性別的浪潮掩蓋到來,確是快得令人措手不及。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系主任關啟文教授指出香港現時對性別焦躁患者已相當包容,在公立醫院做手術只須付基本住院費,很多國家也不會用公帑支付變性手術。尤其是W案後,變性人已可用新身份結婚,基本上香港的公共政策對變性人士已相當包容。關教授自言本身並不歧視跨性別人士,如果他們只是在家裡易服,他個人是接受的;然而,一個女性身份代表那人擁有一切女性的權利,譬如使用女更衣室和參與女子競賽等,因此性別身份是公共的事,會影響社會的其他人。

W案法官建議政府可參考英國的性別承認制度,這制度屬於第二種「無需手術模式」。可是,儘管申請成功率極高,超過九成,當地跨性別人士仍然不滿要經醫學診斷及等候兩年,要爭取取消所有客觀證明,變成「自我聲明模式」。香港現時屬於第三種模式;可是關注到一些兒童的父或母要變性,會使孩子失去父親或母親,或有機會變成同性婚姻,再加入婚姻限制及子女限制,便屬於第四種模式。

關教授指出,儘管諮詢文件明言不涉及同性婚姻,但現實上,如果性別承認立法,可能會出現強逼跨性別人士離婚才能取得新性別身份的情況,無可避免會引起同性婚姻的爭議,令承認同性婚姻的壓力增大。

主觀化、低齡化、反歧視訴訟

關教授續指,其實W案終審法院法官提到性別區分也要看DNA、身體性徵及心理認同等幾方面的條件,當身體性徵與心理認同配合(指完成性別重置手術)才凌駕DNA的因素,這與只需自我聲稱明顯不符。再者,孩子自小便被教導性別不只男女兩性,好像澳洲推行的「安全學校」課程,便侵犯了家長的教育權利。問題是當法律承認了性別認同,這便會成為「正統」,繼而在教育系統推行。此外,即使學校提供了獨立洗手間及教師洗手間也不能令跨性別人士滿意,要透過法律控告學校,務求使用異性洗手間,影響其他女生。凡此種種皆顯示性別身份不是只關個人的事,而是公共的事,必須顧及他人權利。

所以,關教授認為教會應一方面教導信徒認識跨性別人士的情況,學習接納跨性別人士;另一方面亦要告訴政府不要採用激進的模式。

答問環節:性別重置手術有違聖經原則 何不建議推翻?

性別承認 gender recognition

有與會者問到,既然性別重置手術有違聖經原則,為何不建議政府禁止?雖然須要關心跨性別人士,但設立性別重置手術,似乎會令立場不一致。

關教授表示在公共制度或政策的討論,難以強加信仰價值。好比如果社會討論離婚所需的冷靜期,雖然基督教本於信仰不贊成離婚,但都會表達意見,認為兩年較長的冷靜期,比一年好;但這樣做並不表示贊同離婚。另一方面,基督徒在社會只是少數,如果基督徒提倡禁止性別重置手術,連非教徒也不能有這個選擇,將難免霸道的批評。

康醫生認為,性別重置手術已是國際公認能減低性別焦躁的其中一個方法,尤其是已嘗試其他非手術方法都無效時,給患者一條出路。基督徒難以僅憑教義信仰反對這種醫療方式。康醫生補充,經過多年輔導經驗,他們開始摸索到可行方法,毋須性別重置手術,也能成功緩解患者的性別不安。但心理輔導非一朝一夕便能見效,尚待觀察和跟進。

蔡先生補充教徒可以反對再放寬,而不是支持變性。招先生則從倫理觀點出發,他認為當一個人因為性別焦躁而有強烈自殺傾向;比起自殺,性別重置手術可算是「較少的惡」(lesser evil);另外,從實際的考量,政府現時提出了四個模式,有一班倡議者會要求最寬鬆的自我聲明模式,因此,即使我們不贊成性別重置手術,也應該在表達反對手術之餘,也加上如果有手術的話,告訴政府應以何標準才能改變性別身份。

只做上半身手術 可以嗎?

另一位聽眾問到,只做部分性別重置手術,類似英國的模式是否可行。他曾聽一位跨性別人士分享,那位跨者只做了上半身手術,已舒緩了性別焦躁,因此不想再做下半身手術,避免可能的手術風險。可是由於不符現時香港的法例,他無法取得另一性別的身份證,感到很不便,而且,當有人不經意用他原先的性別稱呼他時,也會令他感到不舒服。

康醫生認為若不做全套變性手術都可以更改性別身份,將會影響婦女權利;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一個跨者決定只做上半身手術,除了遷就他的渴望外,亦可引導他學習面對和接受現實,幫助他成長。康醫生解釋,一個生理性別是男性的人,患有性別焦躁,心理認同是女性,可簡稱為「XY女」(因為這人的染色體仍是XY,有別於女性的XX);「XY女」跟「XX女」是兩個不同的類別,如果「XY女」認為下身手術風險大,不想做,但同時又想取得「XX女」的所有權利,會否對「XX女」不公平呢?其實另一做法是幫「XY女」接納他們跟「XX女」是不同的;譬如一個人的腳有殘疾,如果可以康復當然最好,但當無法康復時,患者也要學習面對,是社會要完全遷就他,還是他自己要學習成長呢?同樣地,「XY女」也要成長,面對困難。論到人權,康醫生認為社會幫「XY女」行另一條路才是真平權,若要逼其他人接受反而是一種霸權。

招先生重申可參考之前的倫理原則——較少的惡;另外招先生不禁問,丹麥沒有任何客觀審查標準,只要申請者等半年先取得新性別身份,也有人覺得不方便,那麼,到底要有多不方便才能成為一個理由,要求整個社會配合他的內心感受呢?招先生認為需要平衡,需要考慮跨性別人士的要求會否削弱兩性制度的功能,以及會否削弱他人權利。

性別承認 gender recognition

「臨時身份證」的建議是怎樣的?

有與會者對「臨時身份證」的建議有疑問,不知這建議有何弊病,而且為何是行政方式推行,而不是立法。招先生解釋,現時跨性別人士在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前,須經過兩年的真實生活體驗,在工作場所和日常生活以另一性別身份生活,看自己及身邊的人能否適應這種轉變,並願意以後用這性別身份生活,以免做了不能逆轉的手術時後悔。其實現時進行實際生活體驗的跨者已持有醫生簽發的「醫生紙」,可以使用異性洗手間及其他設施;但有跨者反映「醫生紙」無法保障他們的私隱,令他們難以真正體驗異性的生活。兩機構認為,本於慈心,可以幫助他們進行較真實的體驗,再決定是否進行不可逆轉的手術。

學會及明光社對性別承認法諮詢的建議是整體用行政措施,如果有需要,可作個別修例。兩機構作為壓力團體,難以鉅細靡遺地作出執行建議,實際操作要留待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執行和處理。原則上我們認為要以行政措施處理,而毋須訂立一條完整的性別承認法例;「臨時身份證」須列明期限,以及不能以之登記結婚。

性別承認議題十分複雜,招先生表示如果要用最簡短的說話概括兩機構想帶出的訊息,就是拒絕自我聲明模式和無需手術模式,維持現行的手術模式;康醫生認為沉默的大多數要將意見告訴政府,機構及個人都需要表達意見;最後關教授談到回應策略,他坦言多年來堅持溫和理性,仍難免被人指責。基督徒回應時宜溫和講理,平時多裝備,以公共理由解釋兩性制度的重要性,政府制訂政策時須作完整考慮。另一方面,基督徒亦須真心關懷他人的掙扎和需要,臨時身份證的建議,兩機構也是跟變性人群體溝通對話過後,才作出的行動。另外,民意亦很重要,即使政府不想推行性別承認,但在國際人權組織、專家的推動下,政府也要有足夠民意,才能抗衡外來的壓力。因此,關教授呼籲大家要向政府表達意見。是晚討論熱烈,聚會延至十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