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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家庭者必然是右翼福音派?

一則不太起眼的文章,卻反映著部份文化人對基督徒關社的想法。是文題為「美國宗教右翼走向式微?」作者緩引近日美國福音派領袖的醜聞,指稱「這類醜聞對號稱『道德多數』的基督徒右派,卻有很大殺傷力。」在該作者筆下的基督徒右派是那些財雄勢大、他們有組織地成立一些委員會(「家庭政策委員會」),並游說政府通過「家庭價值」立法、更阻擋同性婚姻。其實亞洲週刊也曾有專文「美國新右翼保守派退潮」討論上述問題。是文認為基督教右派「高唱道德,藉上帝的護符為所欲為,這是墮落和欺騙,也是對道德的公然侮辱。」這與香港不少文化人對基督教近日的評論如出一轍。

基督徒關注家庭及一些道德議題時,便被他們指是「美國右翼福音派基督徒的香港代理人」,可是為什麼關注上述事務時,基督徒便馬上成為右翼福音派呢?或許是他們認為「因為香港某些人和美國教會的利益和信念上的連繫,以對抗邪惡的「聖戰」心態,在本地也發動這一場子虛烏有的模擬戰事」。「他們(「極端自由主義者」)的罪名是在公共領域「去基督教化」、鼓吹墮胎和把同性戀變成人權,他們甚至設想,當今世界的孩子們是被「極端自由主義者」們逼著灌輸了「同性戀意識形態」。」(見安徒〈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

由此看來,只要關注保障家庭價值、推崇道德觀念、阻擋同性婚姻、反對鼓吹墮胎、甚至反對世俗化信念、游說政府,都讓關注者成為「香港右翼福音派基督徒」了。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只是一廂情願的看法,除了道德議題之外,香港關心家庭的基督徒也關心中國內地貧窮問題、反對性暴力及家庭暴力,也不支持美國入侵伊拉克,這又可以將他們歸類為哪一派呢?

此外,美國宗教右派視基督教為美國的核心價值,反觀香港,如梁家麟博士所說:「我們沒有任何計劃建構一個基督教社會,亦非要保護基督教文化傳統。」(見香港性文化學會〈電子通訊〉第十四期)在香港基督徒只是少數族類,而客觀社會環境亦從未處於基督教社會中,我們信守的聖經標準同樣不是普遍的社會規範,只是多元社會下某特殊群體的生活準繩,因此把香港關心家庭的基督徒等同美國右翼福音派,與事實並不相符。

話雖如此,但我們仍有反省的需要。首先,我們的身份是跟從基督的人,因此不能單說「道德救國」,否則耶穌基督的獨特性只淪為一些道德金律,而我們真的只會成為「道德佬」,對筆者來說,我們在社會中的發言是一種見證,是向世人述說我們的獨特生活形態,因此我們必須言行如一,在參與中對他人展示出寬恕、忍耐及受苦的心志。此外,信徒存活於世須為基督的緣故受苦,這不僅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還要擔當別人生命內裡的罪,這便是另一種苦和羞恥,也就是要分擔別人的生命。那麼我們如何在世實踐?誠如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中所言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藉著我現在分享基督十架的能力而對其饒恕。因此,跟從基督的呼召,永遠就是叫我們分擔饒恕別人的工作。饒怒要像基督般的受苦,這是基徒要承擔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