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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誘惑年代下不負責任的政府

 近日政府決定撤銷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理由是公眾反對聲音強烈,他們擔心阻礙新聞或資訊自由,而且報章雜誌刊載色情資訊情況已大為改善等。

  其實原初所謂的修訂,只是加重罰則、要含不雅內容報章加上紅色對角線及增設淫褻物品類別評定委員會等,何來「阻礙新聞或資訊自由」?就算有「阻礙」,也只是阻礙色情販子販賣淫褻資訊罷了。討論四年,已有不少教育界、社工界及家長聯會向當局力陳利害、支持對條例作出修訂,可是他們的意見卻石沈大海!

  氾濫的色情資訊會造成一浪接一浪的性衝擊,並誘惑性上癮者沈溺下去。我們的年代,充滿著性誘惑,誘捕不察危機的人落入網羅之中;我們的社會,「黃」門大開,大街上隨意擺放著色情雜誌、染「黃」了的暢銷大報、淫賤化的時事雜誌及消費刊物,每以性感女郎作封面故事。

  我們生活的資訊空間,完全被它們包圍,加上不少前衛分子假自由之名,為色情文化護航,結果誤導他人。業內人士自以為「行得正、企得正」,振振有辭地為自己的惡行辯護。而那些徘徊於危機關口的人,卻不慎受惑最後身心受傷、遺憾一生。政府官員無視色情資訊對公眾毒害及文化的污染,足見他們辦事不力、畏首畏尾,結果讓更多無辜者受害。在充滿性誘惑的年代,負責任的政府若付出一分努力,便可令問題不至於惡化,可惜事與願違。

  有人誤以為性誘惑只傷害男性,事實並非如此。輔助性上隱者曾指出,在整體人口中的百分之十有性沈溺行為,而當中有百分之二十是女性患者,她們多數兼有其他上癮行為,如:食物、依賴藥物及賭博等。無論男、女,都受到性誘惑的毒害,女性更可能因為受到社會偏見及內心自責而比男性承受更大的壓力。

  我們的政府在其他問題上,並不見得如何尊重民意,何以今次卻一反常態的打出民意牌呢?更可惜的是,所謂民意只是某些「有勢力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