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冊子及文集

性別歧視=性傾向/性別認同歧視?── 從美國最高法院Bostock案 反思香港的歧視法

2020年6月15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3裁決,1964年訂立的《民權法》第七條(Title VII)關於禁止基於「性別」(sex)歧視的法律,也適用於同性戀及跨性別(Bostock v. Clayton County)。有見及此,香港性文化學會出版了這本回應特刊,供社會大眾了解事情始末,以作判斷。

電子版